操作方法
準備申請書件:
(1)變更申請書(根據申請辦理的具體內容選擇書式)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檔案(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複印件;
(3)委託代理的提交《代理委託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4)申請變更註冊人名義的,還應當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
(5)申請檔案爲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提交申請書件:
1、申請人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的,申請書件準備就緒後,在商標註冊大廳的申請受理視窗提交,由視窗的工作人員確認該申請書件是否合格。
2、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將申請書件送達商標局。
繳納變更規費:
一份變更申請應繳納變更規費500元。
商標變更流程:
1、提供變更證明給商標代理公司,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檔案複印件。
2、填寫好《商標變更申請書》及《代理委託書》。
3、蓋章後由代理公司寄到商標局。
4、等待商標局下發《變更證明》。
5、完成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