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和版權的區別

根據版權局著作權登記系統統計顯示,截止到12月初,我國的版權登記量達到55萬件,登記量增長90.6%,將近翻了一番。著作權登記是爲了保護文學作品或者影視作品等。但是很多人弄不清楚版權和著作權的關係,版權和著作權是不是一樣的呢?下面小編就來爲您介紹下著作權和版權的區別。

著作權和版權的區別
“版權”(copyright)是英美法系的概念。從其英文原詞可以看出,版權的最初意思就是“複製權”,是爲了阻止他人未經許可複製作品、損害作者經濟利益而由法律創設的權利。

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作者因創作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而在法律規定的有效期內依法享有的一種專有權利。著作權主體是創作作品的自然人或法人,作者以外的人通過法定途徑也可以取得著作權。

在我國,版權就是著作權,沒有區別。版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和人身權)。

版權的取得有兩種方式:自動取得和登記取得。在中國,按照著作權法規定,作品完成就自動有版權。所謂完成,是相對而言的,只要創作的對象已經滿足法定的作品構成條件,即可作爲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在學理上,根據性質不同,版權可分爲著作權及鄰接權,簡單來說,著作權是針對原創相關精神產品的人而言的,而鄰接權的概念,是針對表演或者協助傳播作品載體的有關產業的參加人而言的,比如表演者,錄音錄像製品製作者、廣播電視臺、出版社等。

以上就是關於著作權和版權的區別的解答,在我國版權和著作權是一樣的,只是叫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