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轉讓合同登記需要哪些材料?

發明專利慢慢的出現在我們的身邊了,影響着各行各業的發展。發明人通過自己的知識進行發明獲得的專利進行有償的轉讓,是一種價值的體現。那發明專利轉讓合同登記需要哪些材料呢,下面小編就爲你進行解答。

發明專利轉讓合同登記需要哪些材料?

操作方法

權利人變更程序,需準備的材料 《專利權轉讓合同》和《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
1.填寫《專利權轉讓合同》。
2.填寫《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填寫“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的同時,應提供著錄項目變更證明材料。

轉讓專利應履行的手續專利權也是一種財產權。
根據專利法第十條規定,“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都可以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轉讓需履行的手續:
1.我國個人或單位(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單位)向外國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家專利管理機關批准;
2.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人要與受讓人共同簽署一份書面的、符合專利法及有關法律的“轉讓合同”;
3.必須到專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認定、登記手續;
4.應向國家專利管理機關提交“轉讓合同”和“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同時繳納費用。國家專利管理機關在專利公報上予以公告後,此項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轉讓才正式生效。

轉讓專利要注意以下幾點:
1、正確評估自己的專利價值,太高的價格會嚇跑投資者。
2、技術成熟,有樣品,有相關的視頻給投資者看。
3、有詳細的策劃,並寫好相關策劃書。
4、專利已經授權,未經授權的專利一般不轉讓。

發明專利轉讓合同登記需要哪些材料?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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