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辦理專利權轉讓登記?登記流程有哪些?

專利轉讓包括專利權轉讓和專利申請權轉讓,轉讓專利權/專利申請權首先應該簽訂轉讓合同,然後到專利局辦理登記手續,並由專利局公告,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那麼怎麼辦理專利權轉讓登記?登記流程有哪些?

怎麼辦理專利權轉讓登記?登記流程有哪些?

操作方法

怎麼辦理專利權轉讓登記?

轉讓專利權的,應簽訂《專利權轉讓合同》,它是指當事人(讓與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權轉讓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相應價款而訂立的合同。

轉讓專利申請權的,應簽訂《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它是指轉讓方將其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轉讓給受讓方,而受讓方支付約定的價款所訂立的合同。

怎麼辦理專利權轉讓登記?登記流程有哪些? 第2張

專利轉讓登記流程有哪些?

權利人變更程序,需準備的材料 《專利權轉讓合同》和《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

1.填寫《專利權轉讓合同》。

2.填寫《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

填寫“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的同時,應提供著錄項目變更證明材料。

轉讓專利應履行的手續

專利權也是一種財產權。根據專利法第十條規定,“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都可以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轉讓需履行的手續:

1.我國個人或單位(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單位)向外國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家專利管理機關批准;

2.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人要與受讓人共同簽署一份書面的、符合專利法及有關法律的“轉讓合同”;

3.必須到專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認定、登記手續;

4.應向國家專利管理機關提交“轉讓合同”和“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同時繳納費用。國家專利管理機關在專利公報上予以公告後,此項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轉讓才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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