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到期異地如何辦理

從2016年7月1日起,全國大中城市和有條件的縣(市)將啟動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今後,在大中城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地居民,可就近補、換領身份證。這項制度是為了方便那些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地區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公民。

身份證到期異地如何辦理

操作方法

(01)辦理條件1、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連續居住登記滿6個月)或就業(近一年內社會保險累計滿6個月),或在本市國小、中學、全日制大學合法就學(以學籍檔案和在讀證明為依據)的省內非本地戶籍居民。2、合法居民身份證有效期不超過三個月、損壞無法使用或丟失,可在本市申請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換領、損壞換領或丟失補領業務。

(02)可申辦城市湖南、湖北、重慶、天津、浙江、江西、安徽、河南、四川、江蘇

(03)申辦流程第一步:異地受理點申請。申請人持辦證資料依據到居住地所設異地受理點辦理手續,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第二步:現場採集資訊。申請人交驗所持資料依據,視窗民警稽核通過後,現場採集人像和指紋資訊(辦理丟失補領業務的同步辦理身份證掛失申報)。第三步:繳納工本費。申請人按照到期換領20元,損壞換領、丟失補領40元的標準繳納工本費,同時領取公安機關發放的《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第四步:異地受理點領證。完成申請30日後,申請人憑《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申辦補領、換領居民身份證的跨省異地受理點核驗並領取證件。

身份證到期異地如何辦理 第2張

特別提示

重要提醒:不予受理異地辦理申請的兩種情形<br/>①相貌特徵發生較大變化、且身份證未登記指紋資訊難以確認身份;<br/>②有不良信用記錄,包括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使用者口簿、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假證人員,及國家信用資訊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需回戶籍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