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條件是什麼?

(01)個稅退稅的條件如下:1、上一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2、上一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退稅條件是什麼?

退稅從字面意思上來說就是退回稅款,退稅是指在繳納稅款後,由於一些款項可以不用繳納稅款,導致個人所繳納稅稅款多了,後續再進行結算時,會將這些多繳納的稅款退回到納稅賬戶,用於下次納稅週期抵扣稅款。主要包括: (1)由於工作差錯而發生的多徵。(2) 政策性退稅。因稅收政策變動。(3) 由於其他原因的退稅。

退稅條件是什麼? 第2張

個稅退稅的條件如下:

1、上一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上一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退稅條件是什麼? 第3張

4、沒有任職受僱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彙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徵個人所得稅優惠等。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