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保險。
操作方法
基本養老保險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户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工傷保險是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鑑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失業保險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生育保險是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特別提示
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其繳費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