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發揮知識產權專項資金對深圳知識產權事業的促進和引領作用,積極推進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加快“深圳速度”向“深圳質量”轉變,支持和鼓勵企業註冊國外商標,利用商標戰略真正的走出去,創立跨國企業,實現富國強國的中國夢,深圳市政府實行國外商標註冊補助政策,期望能幫助各大中小型企業成長。
操作方法
申請深圳國際商標註冊補貼資助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向深圳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申請國外商標註冊的資助:
1、在深圳市註冊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
2、具有深圳户籍並在我市工作、學習的個人;
3、在深圳市工作並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證》或者《出國留學人員來深工作證》的個人;
4、在深圳市全日制大專院校學習的學生;
5、在內地全日制大專院校學習的深圳籍學生。
深圳市註冊國際商標補貼資助標準:
1、通過馬德里體系取得註冊的,按指定國家的數量資助,每指定一個國家或地區資助2000元人民幣,每件最多資助20個國家或地區;
2、註冊美國等單一國家商標,資助5000元;
3、註冊歐盟或非洲知識產權組織商標,資助10000元;
4、註冊日本、英國、韓國、德國商標,資助5000元;
5、註冊台灣、澳門商標,資助3000元;
6、註冊香港商標,資助1000元。
特別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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