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年費標準

我們知道,專利申請後便獲得了專利權。但是和商標不同的是,專利申請後需要每年繳納年費進行專利權的維護。根據我國現行發佈的專利年費繳納辦法,符合一定條件的專利申請是可以進行年費減繳的。下面本站小編就來爲您介紹下發明專利年費標準以及減緩條件。

發明專利年費標準
第1年—第3年900元/年

第4年-第6年1200元/年

第7年-第9年2000元/年

第10年-第12年4000元/年

第13年-第15年6000元/年

第16年-第20年8000元/年

遲交年費(6個月以內)逐月追加滯納金

繳納滯納金數額,計算方法如下:

1、超過規定期限1天至1個月(含1個整月),只需要補繳年費,不用補繳滯納金;

2、超過規定期限1個月至2個月(含2個整月),需繳納的滯納金數額爲全額年費的5%;

3、超過規定期限2個月至3個月(含3個整月),需繳納的滯納金數額爲全額年費的10%;

4、超過規定期限3個月至4個月(含4個整月),需繳納的滯納金數額爲全額年費的15%;

5、超過規定期限4個月至5個月(含5個整月),需繳納的滯納金數額爲全額年費的20%;

6、超過規定期限5個月至6個月(含6個整月),需繳納的滯納金數額爲全額年費的25%。

專利年費減繳就是專利權人可以在繳納專利年費時可以進行一定程度的費用減少繳納。

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可以請求減繳下列專利收費:

1、申請費(不包括公佈印刷費、申請附加費);

2、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

3、年費(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六年內的年費);

4、複審費。
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請求減繳部分專利收費: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於3500元(年4.2萬元)的個人;

2、上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0萬元的企業;

3、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營利性科研機構。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單位爲共同專利申請人或共有專利權人的,應當分別符合前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