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歷史上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文件是啥?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

新中國歷史上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文件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它是建國初期團結全國人民共同前進的政治基礎和戰鬥綱領,對於鞏固人民政權,加強革命法制,維護人民民主權利,以及恢復和發展國民經濟方面起着指導作用。

新中國歷史上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文件是啥?

新中國歷史上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文件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1949年9月21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在北平中南海懷仁堂隆重開幕,會議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通過了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選舉產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宣告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 

新中國歷史上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文件是啥? 第2張

1949年秋,中國人民經過了—百多年的英勇奮鬥,終於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取得了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人民革命的勝利。國民黨的軍事力量已經土崩瓦解,階級力量對比發生了根本性變化,革命即將獲得全國性勝利。革命勝利後將要建立—個什麼樣的國家,如何把革命勝利的成果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並且規定建國後的大政方針,作爲全國人民共同遵循的準則,以便團結全國各族人民把革命和建設事業繼續推向前進,這就迫切需要制定—部具有根本法性質的文件。

新中國歷史上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文件是啥? 第3張

但在當時大陸還未全部解放,戰爭尚在進行;反革命勢力還很猖獗,各項社會改革尚未開展;社會秩序還不夠安定;遭受長期戰爭破壞的國民經濟尚未恢復;人民羣衆的組織程度和覺悟程度尚未達到應有的水平;因此,還不能立即召開由普選產生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並且制定一部完善的正式憲法。在這種情況下,中國共產黨邀請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人民解放軍、各地區、各民族以及國外華僑等各方面的代表635人,組成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代表全國各族人民的意志,在普選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以前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

新中國歷史上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文件是啥? 第4張

《共同綱領》除序言外,分爲總綱、政權機關、軍事制度、經濟政策、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政策、外交政策共7章60條。它肯定了人民革命的勝利成果,宣告了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在中國統治的結束和人民民主共和國的建立,規定了新中國的國體和政體。它確認“中國人民民主專政是中國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及其他愛國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統——戰線的政權,而以工農聯盟爲基礎,以工人階級爲領導”。它規定人民代表大會製爲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宣佈取消帝國主義在華的一切特權;沒收官僚資本,進行土地改革;並且規定了新中國的各項基本政策和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新中國歷史上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文件是啥? 第5張

由於它所規定的是國家制度和社會制度的基本原則及各項基本政策,並且由於它是由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制定的,因此,儘管它還不是一部正式的憲法,但不管從內容上還是從法律效力上看都具有國家憲法的特徵,起了臨時憲法的作用。它是建國初期團結全國人民共同前進的政治基礎和戰鬥綱領,對於鞏固人民政權,加強革命法制,維護人民民主權利,以及恢復和發展國民經濟方面起着指導作用。它的許多基本原則在制定1954年憲法時都得到了確認和進一步發展,因而在我國憲政史上有着重要的歷史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