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工資薪金所得應交個人所得稅的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應稅所得=取得的收入-免稅收入-費用扣除額
應交的個稅=應稅所得*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其中:
1、免稅收入包括有:個人按照規定交納的社會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等。
2、費用扣除額(即平常所說的所謂的“起徵點”)自2011年9月1日起,全國統一執行3500元的標準。
3、稅率爲5%-45%九級超額累進稅率。由於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較爲複雜,因此轉化爲使用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的簡化算法。
具體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可查閱稅率表:
(應稅所得、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0-500、5、0
500-2 000、10、25
2 000-5 000、15、125
5 000-20 000、20、375
20 000-40 000、25、1 375
40 000-60 000、30、3 375
60 000-80 000、35、6 375
80 000-100 000、40、10 375
100 000以上、45、15 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