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自2018年8月31日新個稅法頒佈之後,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發生了一些改變,我們最相關的三大特點是:1.提高了個稅的起徵點。2.引入了專項附加扣除。3.合併了一些徵收關係。下面給大傢俱體介紹如何計算。

新版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個稅計算方法

計算公式如下:
個人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分級計算稅率,稅率表如下圖)。
應納稅所得額=綜合所得-依法規定的免徵額-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社保公積金個人部分(個人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項目)-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支出等)。

新版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第2張

比如, 王二在2018年12月份的工資爲10000元,無其他收入,社保公積金個人部分和其他扣除項目爲3000元,那麼,張三在12月份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0000-5000-3000=2000(元)
根據上文的稅率表可看出,應納稅所得額符合級數1的稅率3%,所以個人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2000×3%=60(元)

新版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第3張

新個稅法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徵點和稅率。
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爲應納稅所得額,依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按月換算後計算繳納稅款,並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

新版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第4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