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是怎麼離婚的?

我國封建社會,丈夫休妻依據出妻制,出妻即丈夫強制休妻,是我國古代最主要的一種離婚方式。

古人是怎麼離婚的?

在《大戴禮記.本命》裏記載有:“不順從父母去,無子去,多言去,妒去,淫去,惡疾去,竊盜去。” 也就是所謂的“七去”(七棄)。

不順從父母:即不孝順父母。在我國的傳統文化裏,女方出嫁以後,丈夫的父母比自己的父母更爲重要,妻子違背孝順道德是婚姻大忌。

古人是怎麼離婚的? 第2張

無子:婚姻最重要的目的是爲家族延續香火,所謂“不孝有三,無後爲大”,所以,如果妻子不能生育子女,也就失去了婚姻的意義。但隨一夫一妻多妾制漸趨成熟,真正以此休妻的情形並不多。

多言:妻子作爲外來人員,和丈夫的家族並沒有什麼血緣關係,喜歡說閒話或者是嚼舌根,就容易離間家族的和諧關係。

善妒:在古代,官宦豪紳除了有妻外,還可納妾,若妻子善妒,必回造成家庭不和,有害於家族的延續。

淫亂:就是指妻子與丈夫以外的男性發生關係,可能會造成所生子你來路不明,造成家族的血緣關係混亂,也就是所謂的“亂族”,並且給家族蒙羞。

惡疾:參與祖先的祭祀活動,都是每個家庭成員重要的職責,如果妻子患了嚴重的疾病,這裏的疾病記載裏多指“麻風病”,就會給夫家帶來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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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盜:妻子揹着丈夫存私房錢,也是符合當時的規矩。

如果妻子犯了其中一條,丈夫便可休妻。但根據“七出”的理由,又制定了“三不去”原則。

妻子無依附,無孃家可歸,不能休;夫妻共同努力換來現在的富貴生活,不能休;與丈夫共同爲公婆服過三年喪,不能休。但是對於“七岀”裏的淫和惡疾,都不適應“三不去”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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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的看來,由於“男尊女卑”一直以來的價值觀,“七出”的制定,也是站在男方整體家族利益做考慮,如果是妻子主動提出離婚,那條件就相當苛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