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首先,我們要明確夫妻分居兩年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係,是前幾年的法律規定。現在婚姻法已經廢除了這一法律條款。 現在,夫妻雙方離婚要以感情破裂爲根本依據。但是感情破裂是個比較抽象的東西。因此,夫妻分居證明還是很有必要的。 一般來說,夫妻分居證明要到二人的居住地或者戶籍地的居委會開具並加蓋公章,這個的話,村委會有固定的模板。 夫妻的分居證明只有作爲夫妻感情破裂的輔助證據,而不能作爲法院判決離婚的根本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