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走步如何判定

走步,即帶球走違例(Traveling)。籃球規則對帶球走是這樣定義的:當隊員在場上持着一個活球,其一腳或雙腳超出本規則所述的限制向任一方向非法移動是帶球走。

判定方法

(01)走步有兩個基本條件:一是持球狀態,所謂持球就是相對於運球時的一種狀態,簡單來說就是把球拿在手中。由運球狀態到持球狀態怎麼界定呢?只要雙手同時觸球或者球在單手/雙手停留就可以判定結束運球,但注意手在球側面還可以繼續運球時,不能判斷爲運球結束。運球狀態是沒有走步的,運一次球走幾步都沒關係,只要你不翻腕;第二個條件是一腳或雙腳的非法移動,非法移動怎麼判斷呢,很大程度上要靠中樞腳,判斷非法移動的細節如下。

(02)下面將會在圖中用step 0標識新規則所產生的無效腳,step 1標識中樞腳,step 2標識非中樞腳,方便大家理解規則。

籃球走步如何判定

(03)有兩種確定中樞腳的情況:1、球員雙腳同時觸地接住球,任一腳擡起的瞬間,另一腳成爲中樞腳。2、舊規則:移動中的球員接住球或結束運球的時候,如果恰好有一隻腳正接觸地面,那麼該腳成爲中樞腳。新規則:移動中的球員接住球或結束運球的時候,如果恰好有一隻腳正接觸地面,那麼球員下一次觸及地面的那隻腳或雙腳被確立爲第一步並用以確定中樞腳。

籃球走步如何判定 第2張

(04)根據中樞腳判斷走步的準則有兩個:1、準備運球時,籃球離手前中樞腳不可擡起「不可離開地面」。2、準備出手時「投籃/上籃或傳球」中樞腳可以擡起,但籃球離手前任一腳不能落回地面。如上判罰走步違例的第2準則,圖一的中樞腳「step 1」在籃球出手前並未落回地面,屬於正確上籃。而舊規則下的圖二中樞腳「step 1」在籃球離手前重新落回地面,屬於走步違例。這就是舊規則下二者的區別,如今新規則下兩種上籃腳步均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