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遷移流程

遷戶口的時候,首先需要到遷入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準遷證,然後到現目前戶籍所在地辦理遷出手續,辦理之後需要及時辦理遷入手續即可,需要用到的材料包括身份證,戶口本。

戶口遷移流程

戶口遷移流程

(01)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戶口遷移流程 第2張

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01)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0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03)出國(境)註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註銷戶口通知單;

(0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覈准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戶口的證明;

(05)公民入伍註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0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覆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戶口的證明;

(0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戶口的證明;

(0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0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係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係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準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準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