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考犯法嗎?替考怎樣處罰?

從這些年來曝光的替考案件來看,作案的範圍越來越廣,參與人數越來越多,犯罪手法越來越高明,影響越來越惡劣,民憤越來越大,亂世須用重典,已經到了非整治不可、非嚴懲不可的地步。那替考怎樣處罰?

替考犯法嗎?替考怎樣處罰?

網友諮詢: 找人代考高考被發現有什麼後果?會負法律責任嗎? 法妞問答律師解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 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後增加一條,作爲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爲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爲實施考試作弊行爲,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妞問答律師補充: 根據國家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有關規定,高考替考屬於考試作弊行爲,對於考試作弊行爲規定爲: 第一,考生有考試作弊行爲之一的,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考生以作弊行爲獲得的考試成績並由此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學歷證書及其他學業證書、資格資質證書或者入學資格的,由證書頒發機關宣佈證書無效,責令收回證書或者予以沒收;已經被錄取或者入學的,由錄取學校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其學籍。 第二、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參加國家教育考試,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學籍;其他人員,由教育考試機構建議其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直至開除或解聘,教育考試機構按照作弊行爲記錄並向有關單位公開其個人基本信息。 法妞問答律師總結: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同時規定,考生以作弊行爲獲得的考試成績並由此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學歷證書及其他學業證書、資格資質證書或者入學資格的,由證書頒發機關宣佈證書無效,責令收回證書或者予以沒收;已經被錄取或者入學的,由錄取學校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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