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中的複審流程解答

“複審”是指專利申請人對國家知識產權局駁回其專利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請求複審。下面小編就來爲您介紹下專利申請中的複審流程解答。

專利申請中的複審流程解答

操作方法

(01)複審啓動專利申請人(複審請求人)請求複審的,應當提交 複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還應當附具有關證據。申請人可以在複審請求書中按規定修改申請文件。修改的範圍僅限於消除駁回決定所指出的缺陷。

專利申請中的複審流程解答 第2張

(02)前置審查每一項專利複審都需要經過“前置審查”程序。專利複審委員會受理請求人複審請求後,將材料一併轉交原專利申請審查機關專利局,由專利局首先進行“前置審查”程序。

專利申請中的複審流程解答 第3張

(03)複審審查申請文件的修改複審請求人可以在提出複審請求、答覆複審通知書(包括複審請求口頭審理通知書)、參加複審口頭審理 時,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

專利申請中的複審流程解答 第4張

(04)複審決定的類型複審決定分爲“維持駁回決定”、“撤銷駁回決定”及“在修改文本的基礎上撤銷駁回決定”三種類型。

專利申請中的複審流程解答 第5張

(05)複審決定效力專利複審委員會複審決定撤銷專利局作出“駁回”的決定的,專利複審委員會將有關的案卷返回專利局,由專利局繼續審批程序。

專利申請中的複審流程解答 第6張

特別提示

更多專利相關的問題請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