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標駁回複審需要什麼材料?

商標駁回複審,是指申請註冊的商標經商標局審查駁回後,申請人對商標局的駁回理由和法律依據不服,而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對原案的複查審議。以深圳爲例,整理了“深圳商標駁回複審需要什麼材料?”的有關參考內容,供大家參考。

操作方法

(01)深圳商標駁回複審要具備的條件:  (一)駁回商標複審申請人必須是被商標局駁回商標的原申請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請資格。  (二)駁回商標複審申請,必須在法定時限內提出。  (三)駁回商標複審申請的內容,必須是被駁回的商標註冊申請書中的確切內容,複審理由必須針對商標局駁回理由。否則,該複審申請則被視爲無效。  (四)申請駁回商標複審,必須將《商標駁回通知書》原件和《駁回商標複審申請書》二份寄送商標評審委員會。  (五)交納商標評審費。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標評審委員會受理該申請。手續不齊備的,退回申請書件限期補辦。商標評審委員會經分析研究,集體討論,以委員的多數意見,作終局決定。多數委員認爲複審申請理由成立的,終局決定否定商標局的核駁意見,准予初步審定,刊登《初步審定商標公告》;複審申請理由不能成立的,終局決定維持商標局的核駁意見,不予初步審定,再予駁回。商標評審委員會的終局決定一經作出,即產生法律效力,申請人和商標局都必須執行。

深圳商標駁回複審需要什麼材料?

(02)深圳商標複審所需的複審材料  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回蓋公章)  2. 商標構思及使用情況(主要突出知名度)  3. 企業簡介  4. 企業所獲得的各項榮譽  5. 企業最近三年銷售、廣告費用及相關財務情況。  6. 企業媒體報道或圖片廣告原件及複印件  7. 企業銷售產品外觀原件及複印件  8. 其他可以證明企業產品和知名度證據和材料  9. 最早使用此商標的證明材料  10. 申請人需要對其提方的證據材料進行逐一分類編號並製作目錄清單,對證據材料的來源,證明的具體事實做簡要說明,並加蓋公章。

深圳商標駁回複審需要什麼材料? 第2張

(03)深圳商標駁回複審時間應注意事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如下:  (一)商標複審申請以郵寄方式收發文的,其15天覆審時限的計算,分別將當地郵局收到信函和發出信函的郵戳日期,視爲當事人收到和發出的日期;郵戳不清或者沒有郵戳的,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發文標註的日期順延20天視爲當事人收到的日期,或者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商標複審申請的日期上溯20天視爲當事人發出的日期。  當事人或商標代理組織提交商標複審書件時,應提供商標局郵寄的信封,以便計算當事人收到商標局駁回通知的日期。  (二)馬德里國際註冊商標複審申請,共複審時限從國際局發出駁回通知書所標註的日期起算。不能提供國際局發文日期的,則以商標局發給國際局的駁回商標通知書所標註的日期起算。  (三)當事人申請商標複審事宜,應當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辦理。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當理由,可以在期滿前申請延期30天。但延期所需費用應有申請人交付。延期申請應當在收到商標局駁回通知之日起15天內提交,延期時間從第16日起算。  (四)由於延期申請的時限審查只能在收到複審申請書件時才能進行,因此,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延期申請時,不進行時限審查,而在收到正式複審書件時一併進行時限審查。超過法定時限的,商標評審委員會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當事人或代理人。  1.委託書 ;  2.營業執照複印件;  3.被駁回的商標註冊申請書、駁文/異議裁定書(帶商標局的信封)、證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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