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是否可以單獨立戶?單獨立戶是否需要一定的條件?

居民戶口簿是我國公民的重要證件,用於登記住戶人員的姓名、籍貫、出生年月日等內容的簿冊。在上學、結婚、領取護照、以及辦理很多重要事情時均需使用。戶口登記可以提供基本的人口資料。比如人口數量有多少、城鄉或地區分佈如何、有多少老年人、多少勞動力、多少學齡人口、多少嬰幼兒人口的職業分佈如何、行業分佈如何、文化程度分佈如何、婚姻狀況如何等等數據,這樣我們就可以以此爲依據,制定科學合理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統籌安排物質和文化生產,促進社會經濟持續穩定地發展。

戶口是否可以單獨立戶?單獨立戶是否需要一定的條件?

法妞網友諮詢:
戶口本單獨立戶的條件和一些疑問 ?
趙偉律師解答:
我國法律沒有規定單獨立戶的條件,立戶是公民的自由,每個人都有立戶當戶主的權利,但考慮到便於管理,立戶前最好有相應的穩定住所,不然公安機關沒有辦法確定你的戶籍所在地,也就無法予以立戶。你與你的父母有房屋,這說明你有穩定的住所,你是否立戶,就要看你與你父母關係能否維持一戶,有無必要分戶了。

趙偉律師補充:

只有婚姻關係發生變化、單身獨居、未成年子女不得分戶、立戶,擁有實際住房,經濟獨立就可以分別立戶。符合條件者只需村委會出具相應證明,並帶父母戶口簿到轄區派出所戶籍室,即可辦理分戶。

1、在本村另有合法獨立住房分戶,憑當事人書面申請、戶口本、身份證、農村合法住房證明(包括農村房屋所有權證、農村房屋分割的公證書、人民法院對農村房屋分割的判決書)辦理。
2、在堅持分家、分吃、分住原則的基礎上分戶,憑當事人的書面申請、經家庭成員協商簽訂和村(居)委會確認的分家分房協議、國土房管部門審覈同意分戶的證明辦理。同時,對持有房屋分割司法公證書或司法見證書申請分戶的,可憑當事人書面申請、司法公證書(見證書)辦理。
趙律師結語:居民戶口簿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狀況以及家庭成員間相互關係的法律效力,是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籍調查、覈對的主要依據。戶口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戶籍調查、覈對時,戶主或本戶成員應主動交驗居民戶口簿。常住人口登記表和居民戶口簿應使用國務院公佈的漢字簡化字填寫,民族自治地區可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選用一種當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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