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扣分週期是多久?可否在下一週期處理違章?

一年內如果扣分比較少,則到了下個週期,自動清零,重新從12分算起。通常週期內扣滿12分的駕駛員要參加相關部門組織的學習活動,有的地區對於本週期內扣分達到9分以上也要參加學習。對於違法情況特別嚴重的,往往給予暫扣駕照或者吊銷駕照處理。

駕駛證扣分週期是多久?可否在下一週期處理違章?

網友諮詢:

我5月1號在高速超速扣6分罰兩佰,現在還沒處理。我駕駛證清分日期是過幾天5月26號就到了。駕駛證已經扣了6分,不能再扣了。我想問一下懂行的朋友,我能不能過了5月26號再去處理違章呢?如果現在不去處理5月26號我的駕駛證有沒有12分呢?

湖北朋來律師事務所隆萬花律師解答:

駕駛證扣分在12分以內的,已繳納罰款的,每一個記分週期結束時清零一次,沒有繳納罰款的累積計入下一個記分週期,不能清零;如果被扣分達到12分,駕駛證到車管所參加學習和考試,通過後才能清零。

隆萬花律師解析

公安部139號令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爲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爲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蔘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第六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

隆萬花律師,現爲湖北朋來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婚姻家庭法律事務部部長,曾在福建和晟律師事務所執業。擁有紮實的專業理論功底,思維活躍,易於溝通。擅長辦理婚姻家事繼承法律事務合同糾紛等各類民事案件。
駕駛證扣分週期是多久?可否在下一週期處理違章?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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