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買房假離婚違法嗎?爲買房假離婚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離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本無離婚的真實意思而因雙方通謀或受對方欺詐而作出離婚的意思表示。在現代,許多夫妻爲了能購買第二套房產,逃避稅費,而上演假離婚的戲碼。那麼,假離婚買房法律後果是什麼呢?

爲買房假離婚違法嗎?爲買房假離婚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網友諮詢:

我看到一些人爲了買房居然假離婚樣可以嗎?

法妞問答律師解答:

假離婚買房法律後果:

1、假離婚不僅是對法律的不尊重、對婚姻的褻瀆,其隱含的法律風險亦不可小覷。法律上並沒有假離婚的概念,只要婚姻雙方當事人依法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婚姻關係即宣告解除,所以假離婚所形成的法律後果與真離婚完全一致。
2、假離婚一定程度上存在很大的風險,共同財產會變成一方的婚前財產;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了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範圍,一方的婚前財產爲夫妻一方的財產,如果一對夫妻原有兩套房屬共有財產,假離婚時爲了逃避稅款,於是在離婚協議上約定兩套房屋歸丈夫所有。
3、因爲離婚證是假的,並沒經過民政局認證,所以就還是合法夫妻,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屬於倆人共同財產,因而用假離婚證買的房子仍屬於共同財產。若離婚涉及財產分割時,男女方可要求分得一半。
4、如果兩人並非真正離婚,但是通過民政局辦理了離婚證,這種情況下,財產分割約定不明確在所難免,無論雙方是否復婚都易產生糾紛。如果一方假戲真做,另一方損失的就不僅是財產。總之,婚姻不應成爲經濟利益的籌碼,不要拿自己的婚姻去冒險。
根據法律規定,只要夫妻雙方辦理完離婚手續,雙方即不存在合法的夫妻關係。雙方不再享有夫妻權利,也不再負有夫妻義務。
5、離婚後購買房屋的問題,可能涉及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與分割,需要由男女雙方提供證據證明,如無證據證明,法律將不予支持。
6、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法妞問答律師補充:

假離婚買房的法律建議:
1、如果是一方出資購買,因爲雙方已經離婚,而且在離婚協議中對於共同財產分割也有明確的約定,那麼以個人財產出資購買的房產,應視爲個人所有。這是一般情況,現實則更復雜,比如在離婚協議中雙方約定所有共同財產全部歸一方所有,在雙方因房產產生訴爭之後雙方均認可當初辦理離婚手續只是爲規避購政策,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也並非雙方真實、自願的意思表示,雖約定共同財產歸一方所有,實在仍爲二人共同,則在此情況下,以分得全部財產的一方出資所購房產,應該也仍是二人共有。
2、當然如果是另一方實際出資,或者雙方共同出資,雖房產證是辦在一方名下,在雙方又復婚後,專業律師稱此種情況下,房產應爲雙方共同所有。
3、考慮到雙方辦理離婚是爲了規避限購政策,因此上述問題應該有一個前提,也即夫妻有一方名下有一套或多套房產。因此,在雙方離婚之後,名下沒有房產的一方重新購房產,其登記所有權人只能是一人,另一方是不能成爲共有人的,也即房產證是辦理購房一方的名下。
法妞問答律師總結:

對於假離婚買房需承擔的法律責任,國家也沒有關於假離婚後再購房的強制性規定,至少目前沒有追究的依據。只是實際生活中,對於夫妻雙方來說多少還是有風險的,希望還是慎重一點,買房雖是大事,可要是真離婚了就彌補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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