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條例》第六條一款規定,“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爲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操作方法
(01)汽車購置稅計算公式:1.6升以上車型:車輛購置稅=發票價÷1.17×10%1.6升及以下車型:車輛購置稅=發票價÷1.17×10%÷2
(02)例:李某購買一臺國產私家車150.000萬元,手續費10.000元,包裝費6.000元,應繳納車輛購置稅14.188.03元。計算過程爲: A.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150.000+10.000+6.000)÷(1+17%)=141.880.34(元) B.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141.880.34×10%=14.188.03(元)
特別提示
1.17是因爲發票價都含17%的增值稅,需要先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