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及所需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它用。那麼到底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麼樣的條件跟資料呢?下面就給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及所需資料

操作方法

(01)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提取憑證2、離休、退休的取憑證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提取憑證4、到國外、港、澳、臺地區定居的提取憑證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取憑證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並支付房租的提取憑證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職工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及所需資料 第2張

(02)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的資料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鑑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註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鑑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