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如何補辦結婚證?下面就給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廣州市如何補辦結婚證。
辦理條件
原婚姻登記在本行政區域內辦理或現一方常住戶口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內地居民;
婚姻當事人遺失或損毀結婚證或離婚證的;
婚姻當事人在中國內地婚姻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至今仍維持該婚姻狀況的。
辦理材料
本人的常住戶口簿。
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集體戶口須提供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記卡和集體戶口首頁原件,無首頁原件的須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與原件相符的首頁複印件);
婚姻狀況證明: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婚姻登記檔案記錄證明;婚姻登記檔案遺失的,當事人應當提交單位或村/居委會出具的能夠證明其婚姻狀況的證明;
合影照片: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紅底);申請補領離婚證的:2張大1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紅底或藍底)。
辦理流程
婚姻當事人親自向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或現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補領;
當事人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當事人在《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完成),並向婚姻登記員宣讀本人的聲明書;
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補領婚姻登記證條件的,予以登記,補發婚姻登記證。
辦理地點
廣州市各婚姻登記處均可辦理。
辦理時間
工作日時間均可辦理。
辦理費用和時限
辦理費用:免費
辦理時限:即辦。
特別提示
以上方法僅適用於廣州市,其他城市略有不同。
參考資料來源:
廣州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