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如何快速離婚?

可以申請離婚調解,省時又省力。離婚調解,可以當事人自己申請,也可以由法院依職權主動開始調解。夫妻雙方如果一開始還能協商,可以一起去法院申請訴前調解,告訴法院雙方已經達成離婚協議了,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已經協商一致,讓法院儘快安排調解員做調解。

2021年如何快速離婚?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生效,離婚冷靜期規定也正式實施。近幾年來我國離婚率高居不下,不少地方甚至出現離婚登記預約“一號難求”、排隊需要跨月的情況。想快速離婚的話,可以申請離婚調解,省時又省力。離婚調解,可以當事人自己申請,也可以由法院依職權主動開始調解。夫妻雙方如果一開始還能協商,可以一起去法院申請訴前調解,告訴法院雙方已經達成離婚協議了,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已經協商一致,讓法院儘快安排調解員做調解。

2021年如何快速離婚? 第2張

調解結果:

第一,調解後雙方當事人和好,原告撤訴,訴訟結束;

第二,雙方當事人達成離婚協議,人民法院按協議製作離婚調解書(裏面會註明雙方自願離婚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等事項的處理約定),調解書送達後,即發生法律效力,婚姻關係自此解除;

第三,調解無效,應立即進入下一訴訟程序。

2021年如何快速離婚? 第3張

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書、調解書的法律效力與民政部門辦理的離婚證的法律效力是同等的,離婚當事人無須再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證。如需再婚,直接憑生效的法院民事判決書、調解書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可,原先的婚姻關係已經由人民法院依法解除,雙方不再具有夫妻身份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