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繳納標準是什麼?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的規定,個人所得稅的稅率:(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爲百分之二十。

個人所得稅繳納標準是什麼?

2021年個人所得稅有了新的變化,個人所得稅繳納標準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的規定,個人所得稅的稅率:(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爲百分之二十。

個人所得稅繳納標準是什麼? 第2張

2021個人所得稅扣除標準

1、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3、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範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彙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4、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爲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5、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個人所得稅繳納標準是什麼? 第3張

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1、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爲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爲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爲每月800元。納稅人的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轄區戶籍人口,以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爲準。

3、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納稅人贍養60歲(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標準定額扣除,其中,獨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標準扣除,非獨生子女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