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未住物業費如何收?

未入住的房子,根據各地有關部門定的標準不同,繳納額度也不同。有的地區是未入住也要全額繳,有的是百分之七十,有的是百分之五十。建議查詢一下當地的物業管理服務政策,一般是有明文規定的。

房屋未住物業費如何收?

未入住物業費怎麼收取?

新房沒住也是需要交物業費的。這是因爲業主支付物業管理費用的義務,直接源於物業管理合同的約定。物業管理公司依照合同履行義務,提供的服務是一種公共性服務,一個小區不會因爲某一個人或幾個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會減少。即使個別業主沒有實際在小區內居住,但是物業管理公司對於小區內的保潔、保安、綠化、房屋及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等日常管理工作已經展開,並未因此而減少工作量和費用支出。

所以房屋交付使用後所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承擔。但房屋交付後一年內無人入住的,空置期間由業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擔物業服務費用。但是僅限於第一年,第二年後將繼續全額交付。具體可查詢一下當地的物業管理服務政策。

房屋未住物業費如何收? 第2張

小區的物業費怎麼算的?

1、一級收費標準,1.00元/平方米·月(已包含稅、費)。

2、二級收費標準,0.75元/平方米·月(已包含稅、費)。

3、三級收費標準,0.45元/平方米·月(已包含稅、費)。

4、四級收費標準,0.35元/平方米·月(已包含稅、費)。

房屋未住物業費如何收? 第3張

逾期接收房子物業費怎麼算?

1、根據我國《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建設單位交納。也就是說,如果開發商按照購房合同如期交房,並完成了正常交接,那麼業主就不該承擔房屋交接之前的物業費等。

2、若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延期交房,那麼在此期間的物業費應由開發商承擔,購房者無需支付交付前的任何物業費用。

3、若開發商如期交房,但由於業主的原因導致逾期接收房子,那麼開發商在通知業主時,業主就應承擔此後的相應物業費用。不過,在特定的情況下,業主可得到一定程度的減免,比如有些地方規定:購房後從未入住或者入住後連續超過6個月未使用,經物業公司確認後,可從第七個月開始,按照70%的標準繳納物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