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骨折屬於十級傷殘?

根據《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屬於十級傷殘。根據條目劃分原則以及工傷致殘程度,綜合考慮各門類問的平衡,將殘情級別分爲一至十級。最重爲第一級,最輕爲第十級。

哪些骨折屬於十級傷殘?

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屬於十級傷殘。殘情定級後發給證件。殘情定級不實行“終身制”,勞動鑑定委員會必須對工傷致殘人員定期進行復查,殘情若有變化,等級應作相應變更。工傷致殘人員若要求進行鑑定,勞動鑑定委員會應隨時給予鑑定。

哪些骨折屬於十級傷殘? 第2張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GB/T16180—1996)是鑑定傷殘等級的國家標準。符合評殘標準一級至四級的爲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級至六級爲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級至十級爲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一級:器官缺失或完全喪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二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三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四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六級: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七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八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有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九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十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哪些骨折屬於十級傷殘? 第3張

“標準”對殘情的分級,是以器官缺損、功能障礙、對醫療依賴和護理依賴的程度,並適當考慮一些特殊殘情造成的心理障礙或生活質量的損失進行確定的。器官缺損是工傷的直接後果,是評殘標準分級的重要依據,諸如肢體的缺失、器官的切除等,顱骨缺損,即使無功能障礙,亦屬致殘。職業病不一定有器官的缺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