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部法律規定了不得服兵役的情形?

兵役法

《兵役法》這部法律規定了不得服兵役的情形。不得服兵役,指按照國家的法律規定,不給服兵役資格。中國兵役法規定,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力的人,不得服兵役。

哪部法律規定了不得服兵役的情形?

《兵役法》這部法律規定了不得服兵役的情形。不得服兵役,指按照國家的法律規定,不給服兵役資格。中國兵役法規定,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力的人,不得服兵役。他們不僅沒有資格服現役,也沒有資格當民兵或登記服預備役。同時,應徵公民被羈押正在受審查、起訴、審判的,或者被判處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也在不徵集的範圍。這主要是爲了保證我國武裝力量政治上的純潔性。

哪部法律規定了不得服兵役的情形? 第2張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經1984年5月31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2次會議通過,1984年5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4號公佈;根據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3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決定》第3次修正。《兵役法》分總則、平時徵集、士兵的現役和預備役、軍官的現役和預備役、軍隊院校從青年學生中招收的學員、民兵、預備役人員的軍事訓練、普通高等學校和普通高中學生的軍事訓練、戰時兵員動員、現役軍人的待遇和退出現役的安置、法律責任、附則12章74條,自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 

哪部法律規定了不得服兵役的情形? 第3張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對公民拒絕服兵役行爲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當中的第六十六條 有服兵役義務的公民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並可以處以罰款:

1、拒絕、逃避兵役登記和體格檢查的;

2、應徵公民拒絕、逃避徵集的;

3、預備役人員拒絕、逃避參加軍事訓練、執行軍事勤務和徵召的。

哪部法律規定了不得服兵役的情形? 第4張

有前款第二項行爲,拒不改正的,不得錄用爲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出國(境)或者升學。

國防生違反培養協議規定,不履行相應義務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根據情節,由所在學校作退學等處理;畢業後拒絕服現役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並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