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輕微違法行爲應該如何處罰?

簡要回答

政協委員建議個體經濟輕微違法不處罰或輕處罰,建立個體戶破產保護制度,個體工商戶雖然個頭比較小,卻擁有數量大、基數多等特點,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信息表示,截止到2023年1月份,全國登記在冊的個體工商戶達到1.14億戶,大概佔據市場主體總量的三分之二,而個體經濟也因此成爲兩會很多委員關注的焦點之一,3月4號紅星新聞的記者從全國政協委員丁佐宏和呂紅兵處瞭解到,在今年的提案中,便有涉及到鼓勵個體工商戶發展和建立破產保護制度的提案。

經濟復甦,注重激發個體戶活力
全國政協委員丁佐宏表示,個體工商戶是我國產業鏈和供應鏈的毛細血管,一個3-5平方米的小鋪,便可能是很多家庭的生計來源,丁佐宏表示個體戶的規模比較小,抗風險能力弱,受到經濟波動的影響較大,在過去幾年受到疫情等非預計因素的影響,導致很多個體工商戶導致,且面臨着收入減少、招工難、用工貴等情況,在資金週轉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爲此應該激發個體工商戶的活力,格外注重激發市場主體作用。

個體戶輕微違法行爲應該如何處罰?

丁佐宏“三條建議”
1、降低生產經營成本,對於個體工商戶的輕微違法行爲,依法不予處罰或者從輕、減輕處罰,提高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活力。
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對個體工商戶推出貸款優惠政策,鼓勵政府的融資擔保機構爲中小微企業提供信用擔保產品,降低融資擔保的費率,鼓勵銀行機構爲個體工商戶提供創新貸款產品。
3、推動消費回暖。隨着我國的消費市場正在不斷復甦,消費領域的很多個體工商戶,都應該抓住這一趨勢,加快發展個體經濟。

個體戶輕微違法行爲應該如何處罰? 第2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