啓示與啓事的區別

啓示與啓事的區別

1.表現形態不同:“啓事”是一種公告性的應用文體,是爲了說明某事而在公衆中傳播信息,一般採用登報或張貼的方式,其形態是顯性的;而“啓示”則是啓發提示,作用於人的內心世界,啓迪思想或激活思維,其形態是隱性的。2.語素意義不同:“事”“示”有別,不必細說;同一個“啓”字,說的也不是一回事。“啓事”用的是“啓”的陳述義,即開口說話,它和“啓稟”“啓奏”的“啓”同出一轍;而“啓示”用的是“啓”的開導義,即“啓蒙運動”的“啓”。前者是向人訴說,是單向的;後者既可啓示他人,也可自己受到啓發,是雙向的。3.語法功能不同:“啓事”是名詞,不能帶賓語;“啓示”既是名詞,又是動詞,它是可以帶賓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