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被“氣死” 對方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簡要回答

在現實中確實存在兩個人吵架,最終一方被氣死的這種情況。爭吵最壞的結果是對方被氣死,有些也會引起對方疾病復發造成比較大的身體損害。

近期法庭受理這樣一個案件:2019年9月13日,北京朝陽區的李女士出門買菜,68歲的丈夫在樓下與別人聊天。李女士走到樓下的時候,卻被人告知丈夫正在和其他人吵架。吵架對象是自己的鄰居沈先生,爭吵的原委是沈先生在休息的時候坐上一把紅色椅子,而李女士的丈夫則說,這個椅子是自己帶過來的,兩個人之後發生了激烈的言語衝突。李女士勸說自己的丈夫回家,丈夫堅持要6萬,但是剛剛走了不到10米,直直的朝後栽倒,頭部摔在地上。經過120到現場搶救,也未能挽救生命,最終李女士的丈夫當場猝死。

吵架被“氣死” 對方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李女士將鄰居沈先生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審沈先生賠償75萬元。本案最大的爭議焦點爲沈先生對李女士丈夫的死亡是否應該承擔賠償責任?根據法院查明沈先生對於李女士丈夫的病史,作爲鄰居有充分的認知,並且在未經過他人允許擅自使用他人的座椅,兩個人發生爭吵之後,沒有以正確的方式處理,而是不斷的激化矛盾,持續攻擊他人,導致李女士丈夫因爲情緒過度而增加猝死的風險。

吵架被“氣死” 對方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第2張

事故發生之後,沈先生並沒有在第一時間採取救治措施,所以最終法院一審判決沈先生應該賠償給家屬8.4萬元。有些案件中也涉及到被告人對於受害人的病情不知情,是否要承擔責任?律師則表明這種情況需要按照客觀理性的標準,綜合考慮受害人的年齡以及身形等各種因素。

吵架被“氣死” 對方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第3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