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的期限是多久

拘役是對犯罪嫌疑人的一種強制性措施,拘役的時間是根據具體案情來確定的。在執行拘役期間可享受探親;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兩項待遇

拘役的期限

(01)根據刑法第42條和第69條的有關規定,拘役的期限爲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

拘役的期限是多久

(02)拘役的刑期從判決之日起計算。判決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

拘役的執行

(01)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享有兩項待遇:探親;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拘役的期限是多久 第2張

(02)拘役與有期徒刑不同的是:①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較有期徒刑短,適用於罪行較輕的罪犯;而有期徒刑爲 6 個月以上,15年以下,適用於罪行較重和罪行嚴重的犯罪分子。②法律後果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滿後再 犯罪 的,不作累犯論處;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滿釋放或赦免後5年內,再犯應當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 ,則構成累犯,應當從重處罰。③執行場所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或其他勞改場所執行。④待遇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1~2天,參加勞動的,可酌量發給報酬,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期間不能回家,勞動沒有報酬。

特別提示

根據刑法第64條規定,數罪併罰拘役不超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