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我國每個公司都享有姓名權,公司有權依據自己的意願,依據法律的規定保護自己的姓名權,更改自己的姓名,那麼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操作方法
(01)寫更名申請。
(02)到街道或單位的證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別提醒,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03)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表格,需要加蓋戶籍專用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04)到縣級戶籍部門簽字。
(05)公證;按要求超過16週歲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證。
(06)到市公安局戶籍部門簽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別提醒,未滿16週歲無此步驟。
(07)回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本。
(08)需要的資料:戶口本,身份證,2張1寸照片,工本費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