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幾年?

五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期屆滿的兩個月以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必須完成下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幾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各少數民族都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幾年? 第2張

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期屆滿的兩個月以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必須完成下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如果遇到不能進行選舉的非常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全體組成人員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可以推遲選舉,延長本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任期。在非常情況結束後一年內,必須完成下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幾年? 第3張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年舉行一次會議。如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爲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於每年第一季度舉行,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時,選舉主席團主持會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幾年? 第4張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1、修改憲法;

2、監督憲法的實施;

3、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4、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祕書長的人選;

6、選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幾年? 第5張

7、選舉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

8、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9、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10、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11、審查和批准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12、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

13、批准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建置;

14、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

15、決定戰爭和和平的問題;

16、應當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的其他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