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疫貨車司機仍被監視居住 是否處理過度了?

簡要回答

在疫情大爆發期間,於2022年10月31日賀宏國與韓東兩人就因違反疫情防控的相關規定被判4年的監禁,不過兩人雖說是被判刑,但卻不是被收監,而是監視居住,被判刑之後,兩人並沒有因此上訴,但是期間的日子卻過得十分困難,因爲家裏的唯一收入就是開貨車賺錢,而且車貸現在都沒有還完,目前家裏也僅僅靠着幾畝地養家餬口,自從在今年1月8日,我國將新冠疫情病毒歸列爲乙類乙管中,兩人的罪名並沒有因此被赦免,仍然被監視居住。

疫情政策優化調整
從我國疫情政策開放以後,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五部門聯合出臺了關於適應新階段疫情防控政策的調整方案,該方案中明確的規定了要依法妥善辦理相關刑事案件的通知,根據通知的規定之後將不會再以傳染病防治罪和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定罪處罰,隨後賀宏國與韓東兩人就向當地法院遞交了再審申請。

涉疫貨車司機仍被監視居住 是否處理過度了?

就在兩人向當地法院遞交了再審申請的時候,距離一審判決已經過去了兩個多月的時間,在兩人的第2次監視居住到期之後,當地法院又下發了第3份監視居住的決定書,關於兩人遞交的再審申請卻一直在審查中,沒過多長時間,兩人就接到了法院的通知,要求兩人再延長半年的監視居住。

涉疫貨車司機仍被監視居住 是否處理過度了? 第2張

關於這兩名涉疫貨車司機遇到的情況,也許很多網友們都感覺心存疑惑,疫情政策放開以後,按照國家出臺的規定,將不再以妨礙傳染病防治罪和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定罪處罰,爲什麼兩個人仍要被監視居住,這是否屬於處理過度呢?其實如果大家仔細觀察會發現,當時發佈的新規是針對並沒有節省的案件,當時賀宏國等兩人的案件已經生效,所以新規對於兩人來說並沒有太大的關係。

涉疫貨車司機仍被監視居住 是否處理過度了? 第3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