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的具體名額由什麼規定?

法律

人大代表的具體名額由法律規定,各級人大代表每屆的任期爲5年。全國人大代表,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主持下選舉產生。

人大代表的具體名額由什麼規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由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五十九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各少數民族都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持。

人大代表的具體名額由什麼規定? 第2張

人大代表的任期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任期相同。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都是5年,因此,各級人大代表每屆的任期爲5年。

人大代表的具體名額由什麼規定? 第3張

全國人大代表有權提出議案、質詢案。非經全國人大會議主席團和常委會的許可,在開會和閉會期間不受逮捕或刑事審判。地方各級人大代表應當宣傳國家各項法律政策,協助本級人民政府開展工作,並向人民代表大會和它的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反映羣衆意見和要求。